柯绿华在李晞府上住了数日,忽忽间离过年只剩半月光景,年越近,四王子李晞的酒越喝得多,脱略放纵,难得有清醒的时候。这李晞忙着饮酒,很少亲自露面看望侄儿李钦和柯绿华,但饮食衣物各项生活所需,显然曾亲口吩咐下人,倒是不曾委屈着她们。
这日李晞第一次迈步走进柯绿华屋子,进门见这屋的三个人正围着桌子,李钦写字,柯绿华磨墨,高得禄在打迷糊。冬日外面没什么消遣,李晞日日欢歌,尚且觉得日子无聊至极,此时见眼前这位柯娘子不过二十来岁,想不到养静的工夫倒是高深。
这样的一个女子,竟然会跟他三哥,而且非奴非妾,他三哥还宝贝得紧,让李晞十分好奇。
“柯娘子在教钦儿识字?”李晞招呼道。
柯绿华回过头来,点点头,让高得禄搬把椅子给李晞。李晞坐下道:“我来是通知柯娘子一声,我父王和三哥日前已经启程班师,这一两天之内就会到家。”
柯绿华原本还在纳闷李晞此来,是不是有什么坏消息。这时候听他说的竟然是苍龙马上回来了,心头一阵狂喜,当着苍龙弟弟的面,勉强控制着才没跳起来,却怔怔地呆呆地,一时忘了手里拿着磨墨的砚石,抬手摸脸,碰得满脸墨黑,她回过神来,登时羞得满面通红,笨手笨脚地把砚石放下,拿出帕子擦拭。
李晞将她神态看在眼里,心里了然,站起身道:“等我三哥回来肯定会把柯娘子接走,这两天若柯娘子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,我这里就跟我三哥那儿一样,千万别跟我客气。”
“四王子殿下。”柯绿华见他说走就走,忙招呼,看李晞停住脚,她笑着说:“我刚才一时高兴,有点失态,请殿下见谅。我想问王子讨些酒,不知道使得使不得?”
说到酒,李晞原本略微疏离的神色立时亲近了许多,点点头:“我马上派人送些最好的酒过来给娘子,呃——,柯娘子也好饮酒么?”
若在平时,柯绿华言语谦冲,很少自夸自赞,但今日她听说苍龙就要回来,心头大喜之下,只想喝个痛快,遂笑道:“是啊。不过我有两年滴酒未沾了,今天要跟高大哥喝个痛快!”
李晞生来酷好杯中物,这时候听柯绿华这么说,大切自己心意,本来要出去的人,一个转身又进来坐下道:“这么一说,算上我一个吧?正好庄子上新进来的包谷酒我还没舍得喝呢,趁今天——”
“包谷酒?”柯绿华听到这酒的名字,心头一跳,看着李晞,“什么包谷酒?”
“我家庄子上产的酒啊。怎么,柯娘子曾经听过?这酒自来不外传的,那柯老头吝啬的很,年年不过贡个二十坛上来,我父王拿走十坛,到我这儿,只剩四坛子了。”李晞说罢,大声叹气,喊来下人,说让拿昨个黑河堡子新贡上的酒来。
柯绿华但觉得自己胸口狂跳,她深吸一口气问:“既然是殿下家里的堡子,这酒不够,为何不让那堡子多贡些?”
“这娘子就有所不知了。这黑河堡子的酒曲里有一味离合草,只长在那堡子周围,一年只开一次花,这花被他们土人用特殊的法子做成曲,酿出来的酒香醇无比,带着一点冷冽的清香……”说到这里,风度翩翩的李晞大呼受不了,拿起桌子上的一碗凉茶,咕嘟一声喝在肚子里,吧嗒着薄嘴唇道:“好喝,好喝,就是太少。”
柯绿华见他这般酒态,心中暗笑。少时仆人捧着酒坛进来,她看见坛口的封泥一个大大的“黑”字印在上面,心中再无怀疑,对李晞道:“殿下说这酒昨个才贡上来?那庄子里的人还在这儿呢么?”
李晞点点头,看着柯绿华笑道:“还在,就在我后廊的屋子里歇着呢。怎么?柯娘子想问问他们怎么酿的?我问过啦,也试过好多次了,没有那个离合草的花,根本做不出来相同味道。”李晞说罢,遗憾地长叹一声。他人再聪明,也想不到他三哥那种人,喜欢的人竟然会是奴婢出身,而且大水冲了龙王庙,还是自己家庄子上的奴婢!
柯绿华站起身去拿酒具,一个人对着橱柜静静地想了片刻,拿定主意,回过身来跟高得禄坐在李晞下手边。她一日之间,双喜同至,心中无比开心,加以天赋异禀,酒量极佳,称得上千杯不醉,这包谷酒是她自家所酿,从小喝到大,此时真跟喝水似的,一点下酒菜不吃,一杯接一杯,把李晞看得目瞪口呆。
李晞见柯绿华这样善饮,生平所见的女子加起来,也没眼前这位柯娘子能喝,想到他三哥向来不爱杯中物,这柯娘子如此海量,跟了他三哥真是可惜!
可惜啊可惜,李晞一边看柯绿华喝酒,一边心里大呼可惜。他跟他三哥自小打到大,每次他都输,老天爷偏心让他三哥力气大,他也就认了,想不到这糊涂老天爷偏心到底,降下来一个女子酒中仙,竟然也让他三哥先下手为强!李晞为人磊落豪纵,虽然生在钟鸣鼎食之家,但没什么公子哥习气,不然当初也不会跟一个军官杨靖相交莫逆了。他想到自己三哥,憋在肚子里许多天的疑问,终于问出来:“柯娘子跟我三哥是怎么相识的?”
柯绿华淡淡一笑:“苍龙没跟殿下说?”看李晞摇摇头,她把酒杯在桌子上用力一放,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,一口喝干,才对着眼巴巴等着的李晞道:“苍龙马上回来了,殿下还是亲口问他吧。”
李晞失望至极,他要是能从他三哥那儿问出来,还至于绕弯子问她么?
柯绿华一个人差不多喝光整坛子酒,脸色犹不红不白地,那李晞佩服之至,怀着满肚子遗憾起身告辞。柯绿华送他出门,回身把醉倒的高得禄和睡着的李钦安顿好,悄悄闪出门,沿着穿廊寻到后院子。
她站在墙根下等了一会儿,听见通往外面街上的角门一响,几个穿着崭新衣服的农夫模样的人走进来,内中一人她赫然认识,叫王大舍,是她当初在堡子里时的佃农。
她挥手低唤道:“大舍,大舍,还记得我么?”
那王大舍抬起头来,看见柯绿华,裂开大嘴笑不拢口,抛下众人跑过来,乡下人的大嗓门一迭声地嚷:“大姑娘你在这儿哪!哎呀大姑娘你咋跑这儿来了?”
柯绿华急得忙摆手,拉着他走到避人处,她离家两年了,满肚子的话要问,拉着大舍还没张口,听见这王大舍已经道:“大姑娘你知道么?老爷活过来了,他没死,天天都惦记大姑娘哪!”
柯绿华听了,张大着嘴巴,半天说不出话来,后来才结结巴巴地问:“啥?我爹没死?”
“对啊。大姑娘嘱咐我们听柯富贵的话,我们本来都不服气,他柯富贵穷鬼一个,凭什么撵走大姑娘!那天你跑了之后,柯富贵和他儿子不知道被哪个狠人狠狠揍了一顿,他们爷六个躺了半个多月起不来炕。后来老尼姑来了,她给老爷说了你被逼得离家出走,老爷听了,一气之下吐出痰来,竟然好了!大姑娘你说奇不奇?”这王大舍一边口口声声大姑娘不停,一边咧着嘴笑,显然看见柯绿华开心极了。
柯绿华听了这般奇事,也哈哈大笑,她本来以为爹爹已是不中用了,想不到自己离家出走,竟然因祸得福,父亲因此醒过来了!她被迫离开家乡将近两年,父亲不知道怎么担心自己,心中忽喜忽忧,若非为了李昶这两天就回来了,真想立即回家去。
“大姑娘,你怎么在这儿?老爷醒是醒过来了,只是身子骨还是很差,我们月前出门的时候,他连楼都上不去了,又想你想得苦。大姑娘,我们后天就走,你跟咱们一起回去么?”
柯绿华犹豫一下道:“我爹不能来,堡子里谁带头到这里送年用?”
“是阿财。王爷造反后,年用就不送到京城里老宅了,只在这边。大姑娘,你跟咱们回去吧,乡亲们都想着你呢。我老婆去年生孩子,怕死了那老尼姑,她今年又怀了一个,你要是能回去,她就用不着怕老尼姑啦。”
柯绿华左右为难,想了想嘱咐王大舍道:“你去跟阿财说,让他等我的口信,我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回去。我在这里的事,别跟外人提起,咱们自己知道就行了,懂么?”
王大舍点点头,他不懂,不过他习惯了听从这位大姑娘的话,立即打定主意对谁都不提起。
柯绿华回到房里,兴奋得再也睡不着,脑子里一会儿想到父亲,一会儿想到李昶,翻来覆去,失眠整晚,天亮了才迷迷糊糊地睡着。
迷糊中听见门外隐隐似乎有人吵闹的声音,她自床上抬起身,依稀听见李晞的声音道:“不行,你不说,我就不让你进去!”
另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响起来,她只听了一下,赫然发现这声音竟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李昶!大喜之下,她连李昶说了什么都没听见,胡乱披上外衣冲下床,跑到门口打开门扇,只见李昶全身甲胄,风尘满面地站在门外!
门响时,李昶抬起头来,他犀利的目光锁在柯绿华脸上,毫不掩饰自己眼神中对她的饥渴,末了一巴掌把挡路的弟弟李晞推到一边,走到门口拥着柯绿华进去,回身把门关得死死地。
“爹,你回来啦!”
关在外面一个,不想里面又跑出来一个。
李昶愣了一下,看着自里屋冲出来的小小的李钦,如此高大强悍的男人,竟然有刹那的手足无措。柯绿华看李昶愣着,儿子扑到身子上也不知道抱起来,低声笑着催促他:“抱他啊!愣着干什么?”
李昶痴痴地看着她的笑容良久,弯身把李钦抱起来,姿势僵硬,不像抱孩子,倒像是举着火药。那李钦显然没想到父亲竟然会高高地抱起自己,高兴得啊啊大叫,非常不识相地赖在李昶身上,好半天还搂着父亲脖子不放手。
柯绿华满心希望李钦的位置是自己的,可惜抢不过小孩子,只能站着看李昶,眼睛沿着他的头盔、额头、鼻子、嘴唇、下颏,扫过他高大魁梧的全身,再回到他的眼睛。他的目光本就一直在追随着她的,此时两人的碰在一起,就再也分剖不开。
“三郎回来了?”高得禄一直跟李钦同住,这时候听见声音,也走了出来。
李昶回过神来,对高得禄点点头,放下李钦。当初他十八岁时被燕王指婚娶二姜的女儿,一怒之下离家出走,想不到回家之前,赫然发现那姜氏女子仍然被送到自己府上了。当时他还年少,做事不管天不管地,恨透了姜家杀害生母,遂一口气娶进十几房小妾,李钦的娘兰卿就是之一。那之后他浪迹四海,除了过年,很少回家,李钦出生半年之后,他才知道自己做了爹,这些年如果不是回府看见这个小娃娃,他都想不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。
事隔七八年,他又要娶另一个姜家的女人了——不过这一定是最后一次!
李昶伸手自怀里掏出一把匕首,递给李钦道:“拿着这个跟高得禄出去。我进来的时候,看见门口一条狗叫得讨厌,你去把它杀了。”
李昶说得轻描淡写。李钦听了,握着匕首的手却兴奋得颤抖,孩童天真,一旦受了大人教唆,因为不懂什么叫顾虑,所以也最容易变得残忍,那李钦才五岁,满心崇拜父亲,听见李昶这么说,遂欢声道:“这匕首给我的?我可以用它杀狗?”
一旁看着的柯绿华见李昶理所当然地点头,实在受不了,低声道:“你要支开他,也不用给他刀子啊?他那么小,杀什么狗?”
李昶摇头道:“不小了,男子汉就要从小练起。我外公那里,五岁的娃娃杀的是狼,我才让他杀一只家犬,太简单——他连这个都做不到,将来狗熊一个,如何能上阵杀敌!”说到这里,对高得禄道:“带着他出去吧。”
高得禄答应一声,抱起李钦,就准备出门。柯绿华忙走到李钦身边,伸手把匕首抢下来,对李钦道:“你爹跟你玩笑的,这刀子他还要留着杀坏人,等钦儿长大了,让你爹给你一把大刀。”说完,她把匕首递到李昶眼皮底下,轻声道:“我不管什么狗熊不狗熊,他才五岁,你把刀子收起来。”
李昶看她脸上含嗔,他对男人应该怎么长大,自有一番道理,不过她此时的神情,似乎自己不收起刀子就有得吵了,他有很多事想跟她做,而吵架绝对不在其中。
他笑着伸手去接匕首,眼角扫到高得禄和李钦已经出门去了,一只手拿过刀子,另一手用力,一把把她拉在自己怀里,脸埋在她的秀发中,贪恋地深吸几口气,轻声道:“有没有想我?”
“有,天天都想。”
刚刚还因为他给小孩刀子略有些生气,这会儿被他搂在怀里,几个月长长的思念,登时化解了心中小小的怒气。双手搂着他的脖子,闻着他满身的男子气息,冰凉的铠甲上似乎还带着征尘,心中对他的爱恋刹那间填满胸臆,往日在他府上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和惊吓,她也不曾轻易流泪,这时候却眼角潮湿,真心实意地说:“白天黑夜都想你。”
李昶一路狂奔回来见她,连战袍都没来得及脱下,听了她这话,心中欢喜无限,把她稍稍推开,双手捧着她的脸,笑道:“我也想你——尤其是晚上!”
两个人互视半晌,末了一同笑起来。李昶看她笑靥如花,欢欣无限,想到自己即将要说的话,心中不由得痛苦万端,怕她看见自己此时的表情,索性一把将她打横抱起,向床上走去。
“别,这是你弟弟的家,又是白天——”柯绿华吓着了,在他怀里挣扎着要下地。
“别动。我什么都不干,就是骑马跑了半个月,有点乏,想躺会儿。”他轻声哄她,虽然他确实浑身乏累,不过不至于乏累到看着她睡颜酡红,长发委地还无动于衷的地步。分别了几个月,他就在大营里做了几个月和尚,忙起来或许还好受些,可是到了晚上夜深人静,一个人孤衾独眠,想到她就再也睡不着。
“帮我把这铠甲脱了。”
柯绿华嗯了一声,探出手来,脱下来的铠甲放在桌子上,发出一阵叮当哐啷的杂响。外面门口立时传来李晞低低的话声:“三哥,三哥,我还等在这儿呢,你该出来了吧?”
“滚蛋。”李昶大声嚷。
柯绿华听了,诧异道:“你这么跟自己弟弟说话?”
“不然怎么说话?”脱了铁铠的李昶只觉得浑身轻松,他一个仰身躺在床上,健壮修长的双腿一直搭到床尾栏杆,扭过头来,看柯绿华唇角弯弯,抿着嘴笑着立在地上,双手扭在一起,雪白的赤足在地上蹭来蹭去,似乎想奔到床上一起躺着,却又有点害羞。
眼前的她美丽娇羞,如此的纯真美好,他感到自己胸口和下身同时痛苦地绷紧,需要把她紧紧地搂在自己怀里,才能舒缓这种窒息般的疼痛。
他伸出手来,哑声道:“过来,让我搂着你。”
柯绿华脸上红晕更深了,眼睛里还有羞涩,脚却毫不犹豫地迈了一步。就在这时,听外面李晞的声音阴魂不散地道:“毛毛虫,你出来不出来?”
李昶闻言,腾地从床上翻起,两步冲到门口,把门打开一条缝,说话时牙齿之间带着飕飕的冷风:“滚蛋!你要是再不识相,前方大营里只有顾英一人,我明天跟父王说,让你跟顾英去操练操练——你再叫一句毛毛虫试试!?”
柯绿华听见李晞几乎是应声跑走,速度之快,眨眼功夫脚步声就已经在前院了。她想不到他们兄弟之间竟然这样,忍不住笑道:“毛毛虫?”这样大模大样架子十足的人,竟被弟弟称为毛毛虫?
李昶关上门,转身大步走到她身边,伸出双手,一手穿过她的长发,一手搂紧她的纤腰,把她紧紧地跟自己贴和在一起,几乎是立即低下头,迫切地饥渴地吻着她,自她微微开启的双唇探进去,又是亲又是吮她的唇舌良久,才低声道:“他不服气我叫苍龙。说我不是龙而是一只虫。你说呢?我是龙还是虫?”
“不知道。你就是你。”她笑着答。不管是龙还是虫,她爱的都是他,这一生一世都愿意跟他相守在一起,永不分开。
他眼睛盯着她的笑容,手指沿着她丰满的下唇慢慢摩挲她喜悦的笑痕,轻声道:“我喜欢看你笑,以后天天笑给我看,好么?”看见她笑着点点头,他伸手解她的里衣带子,边解边挑眉道:“别的你不知道,在床上总该知道我不是一条虫吧?”
柯绿华笑着推他忙个不停的手:“别这样。这里人来人往的,一起躺着就好了。”
“哪个不要命的敢在这里来往?”李昶不理她的手,几下把她脱得寸缕不挂:“我想了几个月了……”他伸出手来抓着她的,放在自己需求最强烈的地方,哑声道:“你看看我能一起躺躺就好么?”
柯绿华还不习惯这样□裸的话,她缩回手,手心宛如被烫着了,脸也红得着火一般。她跟他在一起几次了,虽然爱他至深,但自小到大养成的习惯,每当该随心所欲的时候,还是会放不开手脚,悲与喜,极悲与极喜,对她吐血的旧疾来说,有极大的不同。
毫无预兆地,两个人在眨眼间结为一体,她痛得啊了一声,李昶伸出手捧着她的脸,看着她的眼睛,轻声道:“对不住,我忍太久了。要是不快点,真要成了虫了。”
她痛得皱紧了眉头,他健壮高大的身躯压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,他跟她之间的不同,除了体格和力量上,连爱的方式也迥异。他的是不停地占有,温柔的也好,蛮横的也好,随心所欲肆无忌惮,唯一一次看到他稍稍有点收敛的时刻,就是上次在安乐分手,他骑在马上,眼睛盯着前方,任凭自己如何唤他,仍是不肯回头。
想到那次他的绝情,她心里微微有些不安,久别重逢的狂喜冲淡了多少犹疑与顾虑,这一刻被他宠溺在怀里,一心一意地看着他搂着他爱他,生生世世在一起的誓言,似乎很近,又很遥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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