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

    我想我的语文真是没有学好,明明这么简单的一个问题,竟然到现在还没能叫人明白。如意两手拽着湿淋淋的裙摆,提着上前,那副同样湿淋淋的双眼死死地看着我。

    都说最毒妇人心。虽然我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,而我刚刚问的那些都只不过是因为好奇。但在一个女人全身上下充满了杀气之后,悻悻地赏另外一个女人一巴掌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。

    毕竟,女人心海底针,什么时候发起火来谁也不能预料。

    而如意的举动果然是出乎意料,那上前来,那骨节分明的芊芊玉手将裙摆稍稍向上一提,竟跪了下去。原来地上那些水迹都被如意的身子掩埋,她低着头,发丝间还溢出一滴水珠来,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。

    这叫人恹恹欲睡的雨声毫不停歇的敲打房屋,没有节奏,只有音调。雨势似乎大了些,外面亭子边的草木被雨水击打,也不由的垂下了腰。

    我举起茶杯:“那玉枕真的没什么,碎了也就碎了吧,你何必如此在意呢。”话刚落,天空一声巨响,我手中的茶杯还没送到嘴边,就已先落地开花。

    如意的肩膀随之狠狠抖了一下,急促道:“如意知道姐姐生气,姐姐生气也是应该的,但如意只求姐姐放过如意,不要同如意计较……”她说道最后已是热泪盈眶,无声抽泣。

    我觉得自己很造孽,又为自己底下的表达能力而造出来的虐感到十分懊悔。于是我非常懊悔的抬头望了一眼洛儿,她的样子似乎比我还要无奈。

    一滴水珠啪一声落在桌案上,我被吓了一跳,再抬头一看,原是屋顶漏了水。古人造的房子不愧是纯天然木料,被雨水泡久了就是会腐烂。这一声水滴下落而造成的声响并没有终结整个屋子里沉寂的气氛,倒是过了不一会,洛儿率先开口道:“庶福晋,我家格格真的没有怪你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我觉得时机恰好,起身向如意缓缓走去。她紧紧咬着唇瓣,直到它都失去了血色渐渐发白。如意抬头畏惧地看了我一眼,又立刻低下头去。

    赶忙上前扶起她瘦瘦的身子,我满面春风地笑道:“一个玉枕罢了,怎么能伤了我们的和气呢,妹妹你说是不是?”我拉着她向门口走:“雨下得这么大,我这里也没有伞,我看妹妹你还是先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如意被我一扯,半只脚踏在了门外,整个人定定地望着我许久,才换过神来。唇张了张,她却始终没说出什么。我想她大概是对我如此友善而感到惊讶了,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表情。

    我笑着更推了一把如意,使她整个人都站在门外。房檐显然也有些招架不住这汹涌而来的雨水,好几滴都落在了她的身上,就连我的脸上也不例外沾了几滴。我摸一把雨水,对如意道:“快回去,别在外面淋着雨了。你看这雨都下了那么久,也不见停过,现在看来是要越下越大了,妹妹你还是趁没下大之前赶紧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我便合上了门。

    洛儿建议我带上胤禛送的那玉镯子,但我想,既然是饰品,就应该由送人的人亲自来戴上比较好。我将那镯子放在手上端详了许久,才将它照原来的样子塞进原来的锦盒。

    这玉无疑是一块千古难得的好玉,晶莹剔透,冰凉如水。但若这作为一个镯子,并算不上是什么好看的镯子,花色单调,样式古板。倒与我慕家代代相传的传家宝有几分相似之处,同样是白玉,同样是好玉。

    但好玉一旦破碎,就大大减去了它的价值。所以难怪古人要说完璧归赵,要是当初蔺相如真的将和氏璧摔碎,那么恐怕不止亲王要了他的脑袋,就连赵王也会想要将他五马分尸。

    说起破碎,我想,没有比我家那传家宝更破碎的传家宝了。慕家的传家宝,名副其实是一个宝。但至于怎么个宝,有多宝,我不知道。因为老爸说那个看上去毫无特别,随便在外面几十块钱就能买到一个一模一样的玉镯子,是由我们慕家盗墓祖宗,慕道留下的。

    据说是干了第一笔之后分赃留下来的镯子,但具体的事情无人知晓,说不定就是我爷爷或者曾爷爷在集市上买来忽悠人的呢?这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老爸常说那玉镯子很神奇。而在我看来,那镯子是一个破烂到不能再破烂的镯子。因为我所见到的传家宝玉镯子,是个断成两截的镯子。至于那个镯子的质量如何,我就能知晓了。因为那镯子被老爸收进了玻璃柜里十八年,收藏了十八年。

    我经常偷偷尝试去拿老爸的钥匙开玻璃柜的锁,但统统失败。老爸说那镯子不能碰,也碰不得。我很不解,不就是一个生的比我早,活的比我长,历史悠久了那么一点的白玉镯子么,有什么了不起的非要放在柜子里头当个国家宝物似的?

    但老爸说,十八年前,那玉镯子是鲜红色的。

    老爸还说,我出生后让一个很有道行的算命先生为我算了下命格。说我在出生的时候有一大劫,而就在我出生当晚,那传家宝的镯子忽然自己裂了。那是为我挡过了一劫。之后镯子便不知为何变成了白色。

    老爸经常在喝了酒之后一个人感叹,命是个奇妙的东西,他命中注定与我妈相遇,命中注定最后只剩下了我,又命中注定我们要父女相依为命。而我觉得他是纯属喝醉酒找不到话题,于是便找了优雅的借口发酒疯。

    就好像在酒吧里喝多了酒,壮大了胆,之后再去调戏美女,便不能叫做调戏,那叫做搭讪。与我老爸在酒后感叹命之妙不可言不相为谋。

    恹恹的黄昏,雨从刚才开始变小了些。古人消遣的方法比较少,没有电脑,没有手机,没有电视机。人常说,忙碌可以充实一个人的生活,此话的确不错。而真正让我觉得这话说的实在不错的,则是我来到这大清朝之后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经常觉得,如果自己穿越来之后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该多少。每日早出晚归,每日忙进忙出,每日倒床就睡。这样不用考虑“自己到底应该做什么才能让时间过的快一些”的日子实在令我向往。

    但向往终究只是向往。事实上我的确不是一个普通老百姓,事实上我甚至还是一个格格,事实上我不仅是格格,还是大清朝四阿哥的侧福晋。这样多重的身份导致了我在生活充实方面的不可能性。

    于是每日只能剩下吃喝拉撒,其余的都是屁事,鸟事,不关我事。但自从刚才我发现了这屋子会漏水之后,就增大了许多大大的乐趣。那大大的乐趣便是,放一个小茶杯在漏水处,一边与洛儿打赌它到底落下几滴水才能将被子灌满,一边还要把我时机换杯子。

    如此重复了一个下午,我与洛儿都知道,九十三滴水能将这杯子灌满。于是游戏方式便改为,我与洛儿异口同声从一数到九十三,然后再同心协力换杯子。

    肚子早就唱了不止一遍的空城计。我抬头看了一眼天色,应该是用晚饭的时候了。顺便再心中暗暗的嘱咐一下自己,又熬过了一个无聊并无趣的下午。

    卧床休养的半月来,除了粥,还是粥。于是我不得不怀疑,自己的味蕾会不会由于这样频繁喝一些没有味道的东西,而导致味觉失常。

    然而直至今天早上我才将将发现,难怪人都说黑暗过后的阳光是最美丽的。由此可见在喝了半月的粥之后,肉是多么的香嫩味美,那种感觉叫人至今难忘。

    忽然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,带着这几日来怎么都抹不去的水声而来。

    我想大概是丘管家来叫我吃饭了,心里忍不住又想起了那滑嫩嫩香喷喷的猪肉,不禁吸了吸口水。

    谁料脚步声就在离门前不远处停下,一边安静之后,是一声叫喊:“庶福晋,你怎么倒在这里了!?”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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